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7月20日下午,国家民委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团在昆明市开展示范宣讲。宣讲团成员、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潘红祥作题为《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法治根基》的专题宣讲。
潘红祥教授从立法背景与意义、立法制度与规范、立法创新与亮点、学习宣传贯彻四个维度,系统阐释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核心要义与精神实质。整场宣讲紧密结合云南省情,把理论解读与民族工作实际相结合,为与会人员准确把握法律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提供了细致的辅导。
宣讲会指出,颁布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立法要义,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法律出台的重大意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进新时代云南民族工作;要持续加强学习宣传,推动法律知识进机关、校园、企业、社区等,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加强统筹协调,树立民族工作“一盘棋”思想,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法律在各领域各行业的贯彻实施,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法治根基,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宣讲以视频会议形式进行。省委统战部、省人大民族委、省政协民宗委、省民委相关领导,省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省民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委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云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成员,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在主会场参加学习;昆明、曲靖、玉溪、怒江等9个州(市)设立分会场,线上线下共计2800余人参加学习。据悉,宣讲团还将赴大理、德宏、迪庆等7个州(市)开展现场宣讲。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要以此次宣讲为契机,进一步把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引向深入,持续在全省各地掀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自觉做法律的宣传者、践行者、示范者,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