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示范宣讲在德宏州举行

来源:德宏州民委       发布时间: 2026-07-24 17:27:00       【字体: 大    中  

近日,国家民委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示范宣讲团走进德宏州开展宣讲,宣讲团成员、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潘红祥教授作专题辅导报告。

潘红祥以“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法治根基”为题,从立法背景与意义、立法制度与规范、立法创新与亮点、学习宣传贯彻四个维度展开讲解,深刻阐释了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重大意义,重点围绕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保障监督及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了细致解读。

宣讲指出,要在深学细悟中强化法治意识,不断提升全州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民族工作的能力水平。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格局,用好“五用”“五化”宣讲力量,讲好德宏民族团结进步故事,生动展现边疆各族群众守望相助、同心奋进的良好风貌。要树牢“在德宏,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理念,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主线,抓实抓细抓好各项重点工作,持续巩固德宏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本次宣讲报告站位高远、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既有政策理论高度,又紧密结合德宏实际,对全州上下准确领会把握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主旨、核心精神和法定职责,依法推进民族工作、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州具有重要的指导推动作用。参学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宣讲为契机,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争做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宣传者、践行者、示范者。

打印页面      |      分享到: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