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6年度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会9月18日会议评审,同意岳雪秋等2名同志具备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专业译审职称,李啟君等5名同志具备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专业一级翻译职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6年9月19日起至9月24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申报人员对自身的公示情况存有异议的,可通过联系电话进行反映,并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省民委机关纪委电话:0871—65384116;
省民委机关党委(人事处)电话:0871—65360116。
附件:2026年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6年9月18日